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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随礼不得超过300元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06-29 17:11 点击量:103

为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生活作风,近日,神木市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全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婚礼、葬礼外,禁止操办其他喜庆事宜;婚嫁事宜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每桌费用不得超过1500元(含酒水);丧葬事宜宴请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特殊原因需增加的,须说明理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婚丧事宜时,所随礼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婚丧之外喜庆事宜。 

另外,神木市还明确,全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婚丧事宜,收受其礼金、红包、贵重物品等,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要求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操办款物或者报销应当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事宜的费用等情况都属于严格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