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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鼓励激励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担当作为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表时间:2020-05-18 11:49 点击量:0

吴堡县以“待遇有保障、政治有激励”为总体方向,制定«吴堡县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待遇保障激励办法»,从管理考核、待遇保障、鼓励激励等方面,提高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岗位“吸引力”和“含金量”,让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真正沉下心来干工作、心无旁骛谋发展。

分类管理考核。根据产生方式,将全县100名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划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是村内党员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书记;第二类是组织委任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含大学生退伍兵);第三类是组织委任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临聘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村级特设岗位人员等编制外人员.明确支部工作、“三变”改革、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四大类重点任务,并以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次评定的主要依据,引导村党支部书记认真抓工作、全力谋发展。

提高待遇保障。吴堡县村党支部书记工资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本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每年动态调整一次。村“两委”负责人“一肩挑”的,按党支部书记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临聘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级特设岗位人员等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同时享受相应的村干部工资待遇。村内党员选举产生的在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两委”正职累计满30年或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正常离任后,享受吴堡县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待遇,切实解除其后顾之忧。

强化鼓励激励。吴堡县坚持打破“条框”,从政治前途入手,鼓励激励村党支部书记在农村工作中担当作为。根据产生方式和任期考核结果,予以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提拔担任乡镇副职、上提工资待遇、纳入编制管理等不同程度的鼓励激励。村集体经济年度经营性纯收入达到10万元、20万元的,县财政分别予以5万、10万元的奖励资金,计提不超过60%作为村支部书记的绩效奖励。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特别明显的,当年起给予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优先推荐评选表彰。

吴堡县通过大胆鼓励、破格激励,既可以吸引机关优秀后备干部到村任职、有志青年回村发展,拓宽换届选人用人渠道,还能引导在职负责人把农村工作当作“主责”“主业”来落实,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