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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定河惨案
发表时间:2018-09-04 19:51点击量:895

1933年7月23日,中共陕北特委第四次扩大会议在高起家坬高录孝家召开。会后,特委派王兆卿赴安定县,协助毕维周政委整顿游击队第一支队,开展游击战争。高录孝跟随前往安定,三人途经米脂县镇川堡时,住在崔明道家里,被叛徒董培义出卖,王兆卿、毕维周、高录孝、崔明道等同志不幸被捕。在此之前,国民党军在米脂县城逮捕了王守义、高庆恩。

国民党军把王兆卿等六位同志,押往米脂县城财神庙连部住所,拷打审讯无果,又押送到县政府看守所,继续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用尽了各种酷刑,企图让他们说出党组织和共产党人的活动情况。但他们大义凛然,坚贞不屈。面对凶狠的敌人,他们坚定地说:“要吃张口,要杀开刀!要我们背叛共产党,办不到!”

王兆卿等被捕后,中共组织和进步民主人士曾组织营救,但国民党当局提前下了毒手。8月3日早晨,国民党当局军将王兆卿等六人以押往绥德为名,带离米脂县城。当他们走到米脂县南十里铺官家湾路口时,敌人强迫他们沿着田间小路走向无定河畔,王兆卿等同志知道最后的时刻到了,他们奋力高呼:“共产党万岁!”“打倒国民党反动派!”“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敌人慌忙开枪,罪恶的子弹射向党的忠诚战士,王兆卿(神木人)、毕维周(米脂人)、崔明道(米脂人)、高录孝(佳县人)、王守义(绥德人)、高庆恩(米脂人)六人英勇就义。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在绥德烈士纪念碑上镌刻了六烈士的名字。他们的英名将永远铭记在人们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