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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何绍南
来源:榆林党史发表时间:2020-06-24 15:05点击量:313

抗日战争时期,陕北的反摩擦斗争,是从绥德警备区反对“摩擦专员”何绍南开始的,而且这里也是反摩擦的重点地区。


绥德警备区本属国共两党合作共管的地方。国民党的陕西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第二行政区保安司令部及其所属保安团等驻在绥德县城。警备区所属的绥、米、佳、吴、清等5个县,都设有国民党县政府、县党部。共产党虽在绥德设了警备区司令部,但在绥德等5个县没有政权机关。可是死硬的反共分子何绍南认为,已进驻警备区的八路军部队、各县的抗敌后援会武装动员股,是他在警备区实行国民党一党统治的严重障碍。所以,他多方采取反动措施,制造摩擦,企图把抗日民主力量挤出绥德警备区。


何绍南上任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后,首先以“确保地方治安”为名,调集保安队400余人,又收买了一些兵痞、匪徒,合编为5个保安队。分驻各县,充当他制造摩擦的马前卒。1939年,他组织所谓的“学联会”,在绥德公开张贴反动标语,煽动学生向八路军警备司令部请愿,要求八路军撤出绥德。他指示安定县长田杰生带领保安队袭击八路军驻地杨家园子,造成驻军数十人死伤。又令暗杀队杀害八路军七一八团三营副营长尹万生、中共绥德县委书记崔正富。他还煽动保安队袭击八路军河防部队,制造轰动一时的“白银案”“烟土案”“赌博案”“土匪案”等系列案件,诋毁八路军声誉,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中共绥德特委根据中共中央“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的三大政治原则,在边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其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中共绥德特委为揭露何绍南的反动嘴脸,列出其八大罪状公之于世:一破坏抗战。何绍南一伙到处诋毁、污蔑八路军不打日本,专打国民党军队。指使特务勾引八路军战士开小差,分化、瓦解八路军部队。二暗杀中共党政人员和八路军战士。三成立土匪别动队,扰乱社会治安。四破坏警备区土地政策。五借禁赌之名,贪污巨额罚款。六借禁烟之名搜查、没收烟土,却将大部分罚金和烟土私吞,又转手贩卖,获取巨额利润。七破坏公路工程,贪污工人工资。八借禁用银洋之名,指使秘书在绥、米等地没收和罚没商号银洋十五六万元,并将其大部分私吞。


罪行被揭露后,何绍南陷入“人心背离,孤立无援,身败名裂”的境地。1940年2月5日深夜,何绍南率众潜逃到榆林城。红军三五九旅将吴堡和绥德义合一带保安队全部缴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