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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19年选聘职业技校大专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06-22 16:34点击量:999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才支持力度,缓解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用人难问题,拓宽全市职业技校大专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1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19〕73号),经研究决定,通过职业技能大赛选聘榆林市辖区内职业技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一)选聘对象:榆林市辖区内职业技校榆林籍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选聘数量: 50名。

(三)选聘专业及名额:根据我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用人需求确定(见附件1)。同一比赛项目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 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比赛项目,将按照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2:1的比例,缩减拟选聘名额或取消该比赛项目。如出现缩减选聘名额或取消比赛项目情况,按照比例增加其他比赛项目选聘名额。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实践操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三、聘期待遇

应聘职业技校大专毕业生一经选聘,可纳入到榆林市大学生服务企业计划,与我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招聘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市财政每人每年给予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期满后不再发放。除财政补贴外,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发放正常工资,工资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榆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按城镇企业职工参保办法,一年内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初审、领取参赛证、职业技能大赛、资格复审、体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榆林党建网以及榆林党建、榆林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驼城人才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二楼205室。

3.所需材料:本人须携带《榆林市2019年职业技校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户口本(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护理专业)、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提交《榆林市2019年职业技校技能大赛报名表》、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自带U盘,现场拷贝)。

(三)领取参赛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职业技校大专毕业生,于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在报名地点领取参赛证。

(四)技能大赛

时间为7月2日(具体时间见参赛证),设7个专业大类9个比赛项目(见附件1),大赛设两个比赛地点: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化工检测、会计、护理、学前教育)、陕西正大技师学院(计算机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各比赛项目均设第一、第二、第三名奖和优胜奖,获奖选手由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颁发证书。参赛选手食宿自理。

(五)资格复审

大赛结束后,比赛成绩在前50名的学生可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工信局组织,参赛选手须提供本人参赛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缺额,按技能大赛同一比赛项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市工信局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技能大赛同一比赛项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组织用人单位根据参赛选手技能大赛成绩、资格复审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市工信局统一安排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集中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


五、纪律要求

参赛选手在报名和参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赛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组织、人社等部门备案。 

附件:

榆林市2019年选聘职业技校大专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专业及名额分配表.doc


榆林市2019年职业技校技能大赛报名表.doc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1日